“醉”不容恕!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
2024-10-10 17:12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周煜 | 点击量:729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周煜)“小酌怡情,大饮伤身”。酒后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,触碰法律底线,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
2024年10月6日,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,称有人在其家中闹事,请求民警出警处置。经查,系前科人员苏某好逸恶劳,醉酒后跑到邻村王某家中闹事、无故索要钱财。该要求被王某拒绝后,苏某便对王某进行了殴打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苏某仍旧不思悔改,民警当场将苏某林制服。

目前,违法行为人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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